2018河北省老年病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人公告
导读:2018河北省老年病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6月4日9:00至6月8日17:00,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为6月20日9:00至6月22日17:00,笔试时间为2018年6月23日(周六)上午,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河北省老年病医院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老年病医院始建于1984年,原第一名称为河北省医科院附属医院,2001年6月经省编办批准更名为河北省老年病医院,2010年加挂河北省职业病医院牌子。医院隶属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是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二级医院,主要职责是:承担老年人治疗、康复、临终关怀为一体的医疗服务;开展老年人心理治疗与咨询、健康教育;推广先进的中医药等专科医疗技术。
我院还是全国老年医院联盟理事长单位、中国老年医学会副理事长单位、河北省老年医学会会长单位、河北省老年医疗集团发起单位、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8年河北省老年病医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1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8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2018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6月1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8年6月1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