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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中医学院招聘52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8-06-04 14:28  |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2、电子邮件报名。

  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8日24时

  电子邮箱:hbzyxygkzp@163.com。

  考生可登陆河北中医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查看《河北中医学院2018年诚聘海内外英才公告》,按公告中要求发送电子邮件。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及交费。由河北中医学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河北中医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示。不收取考生考务费。

  5、开考比例:硕士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新办专业、急需学科(如医学检验、医学影像、五官学、康复医学、心理学)等特殊情况可酌情降低开考比例。博士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限。

  6、考试通知:由河北中医学院人事处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考试时间、地点等注意事项。

  (二)初试

  初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以应聘岗位专业知识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各用人单负责通知。笔试成绩在河北中医学院网站(www.hebcm.edu.cn)发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教师、教辅、管理岗位所有考生都进入面试;专职辅导员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8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河北中医学院网站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初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初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复试

  1、 复试人选确定。硕士岗位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选,新办专业、急需学科等特殊情况可酌情降低开考比例,博士岗位不限比例。比例内末位初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试。

  2、资格复审。进入复试的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复试人选资格。

  3、复试内容。教师岗位以授课水平和科研水平考核为主;教学辅助、辅导员岗位以专业水平和业务水平考核为主。具体考核内容、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复试组织。由河北中医学院校领导、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用人单位负责人、学科专家组成考核组具体负责复试工作。

  5、拟聘人选确定。考核组就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职业能力、政治思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分,采取100分制,合格线为60分,最终以复试成绩排名确定拟聘人选。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中医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中医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河北中医学院网站(www.hebcm.edu.cn)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中医学院网站(www.hebcm.ed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复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9926062(河北中医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中医学院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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