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招聘21名工作人员公告
导读:2018年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招聘21名工作人员公告已发,报名地点为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结合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是河北省骨干大学(省重点大学)-河北医科大学的二级学院。其前身是1978年原河北医学院重建的口腔医学系,是河北省唯一一所三级口腔专科医院,是河北省口腔医学中心,集口腔医疗、教学、科研、口腔预防及口腔公共卫生为一体。河北省口腔医学会、河北省牙病防治办公室均挂靠在该院,主办《现代口腔医学杂志》,编辑部设在该院。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的口腔医学实验室是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口腔医学专业为国家级高等学校品牌特色专业。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8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9名、管理岗位人员2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8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2:《河北省2018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6月1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8年6月1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