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市东丽区新闻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播音主持人2人公告(2)
四、体检、考察与签协议
1、体检:考生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不予聘用。
3、签订就业协议书: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4、当上述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时,可从该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专业技能考试、笔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相关说明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咨询电话:022-58605175
监督电话:022-84376638
附件:天津市东丽区新闻中心2018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播音主持人计划
东丽区新闻中心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