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直属幼儿园招聘11名教师公告(2)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未达到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成绩总分为150分(最终折算为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比例为40%和60%,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幼儿教育。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底,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告(网址http://www.fjjghq.gov.cn/)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历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应按照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通知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邮 编:350003
电 话:0591-87808713
E-mail:3293695298 @qq.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各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中共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并接受对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监督电话: 0591-87839706(管理局机关纪委)、0591-87821262(管理局人事处)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