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衡阳市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招聘1名工作人员公告
导读:2018年湖南衡阳市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招聘1名工作人员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1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5:30),报名地点为衡阳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市人社局南院三楼),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市城区供销合作联合社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能为城区乡镇的农村、农业、农民和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副产品购销,农民生活日用品供应及组织调运,城区防洪抢险物资储备等“三农”服务工作。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衡阳市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城区供销社)拟定在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
一、组织领导
在市纪委、市供销社、市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人事科,具体负责组织公开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为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术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