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招聘事业单位127人公告
导读:2018年广东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招聘事业单位127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6月5日-6月19日,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是国家卫健委管三级甲等医院,是一所专科齐全、技术力量雄厚,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全面发展、拥有现代医疗设备及各层次优秀人才队伍的大型现代化综合性医院。“一体两翼”协同发展, “三城四院”效益彰显,集聚人才共谋发展。
现将本次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18年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各类岗位人员均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奉献精神及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相关专业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毕业者优先。
4.身心健康,应聘需要三班倒工作岗位者要求能承担夜班工作。
5.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及以下;具有硕士学位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上的在45周岁及以下。
6.具备应聘岗位的相应执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7.按国家要求,应聘需要规范化培训岗位者,获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优先。
8.有优秀科研业绩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不同系列岗位的基本条件:
1.医教研岗位人员:
具备良好的专业训练,具有较强的临床医疗能力和科研潜力,同时与本院现有人员的实力和水平相当。工作/培训资历符合以下要求:
(1)应聘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岗位,需获博士学历后,在三级甲等医院医教研岗位工作/培训连续一年及以上,其中医师岗位还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一年及以上,且在培训期间考核合格。
(2)应聘要求具有硕士学位的岗位,需获硕士学历后,在三级甲等医院医教研岗位工作/培训连续二年及以上,其中医师岗位还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在培训期间考核合格。
(3)应聘要求具有本科学历的岗位,需获本科学历后,在三级甲等医院医教研岗位工作/培训连续三年及以上,其中医师岗位还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在培训期间考核合格。
2.药、技岗位人员:
具备良好的专业训练,需获硕士及以上学位后,在三级甲等医院药、技岗位工作/培训连续二年及以上,且在培训期间考核合格。
3.护理岗位人员:
需获护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学位后,在三级甲等医院护理岗位工作/培训连续三年及以上;获硕士学历后,在三级甲等医院护理岗位工作/培训连续二年及以上,均应在培训期间考核合格。
4.其他岗位人员:
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需在获相应硕士学历、学位后,在三级甲等医院、高等院校、国家机关从事管理工作/培训连续二年及以上。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将不受理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医德医风或医师定期考核、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过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的。
6.曾发生过医疗、教学等差错事故或服务缺陷的,或因违反学术道德受过处理的。
7.申报材料不真实,或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提交申报材料的。
8.录取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