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巴州轮台县公安局面向全国招聘公安事业性岗位500人公告(2)
六、工资待遇
公安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由县财政拨付工资,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6个月)。
1、基础工资:本科学历5171元/月(含五险一金949.25元/月),大专学历4859元/月(含五险一金883.48元/月),中专及以下学历4773元/月(含五险一金866.61元/月);
2、参加工作满三个月后可享受值班补贴1000元/月、备勤费500元/月;
3、工作满半年享受南疆地区补贴,本科学历660元/月,专科及以下学历600元/月;
4、考核资金:工作满一年且经年终考核合格者,年底一次性发放绩效考核奖励;
5、发放取暖费800元/年;
6、提供食宿,每月伙食补助200-300元(岗前培训免伙食费);
7、正常晋升工资、享受年终考核奖励、年终13个月奖励工资、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按个人工资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基本养老统筹人员享受相应退休待遇;
8、享受年假、婚假、护理假、探亲假等带薪休假制度;
9、聘用人员子女在轮台县就读可享受十五年免费教育;
10、工作半年转正后报销来疆汽车车票、火车硬卧车票(以具体票据为准)。
七、报名方式
以电话报名为主(QQ或短信模板填报),现场招聘会为辅。
八、报名咨询及电话
张 峰 轮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18999009019(主要负责报名咨询)
马宝鹏 轮台县公安局政工科民警 17399079919(负责报名登记、通知报到等事项)
座机报名 :0996-4692337(时间上午9时30分---13时30分;下午16时---19时30分)
九、报到地点
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接到电话报到通知后,自行乘车到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文化南路轮台县公安局办公楼604办公室报到(联系人:马宝鹏、联系电话:0996-4692337)。
十、报到所需材料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毕业档案、退伍档案、政审表(附后),需要调档函的、报到后开具。
附件:政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