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省三门峡清华园学校招聘28名中小学教师公告(2)
4.其它
(1)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2)招聘方案中有时间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
(3)各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
1.笔试
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和相关学科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8年7月4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三门峡清华园学校,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的高校毕业生、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毕业生及获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可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其中报考音乐、体育教师岗位的还须增加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内容为所报岗位市直中小学现行教材。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的高校毕业生、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毕业生及获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并在三门峡市教育信息港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有特级教师、市级以上(含市级)教学名师、教师节表彰优秀教师荣誉称号之一的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末位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并都具备特级教师、市级以上(含市级)教学名师、教师节表彰优秀教师之一荣誉称号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没有特级教师、市级以上(含市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末位应试者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三门峡清华园学校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进行。
体检阶段因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依次进行递补。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得进入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三门峡清华园学校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照确定体检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门峡教育信息港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教育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相关公开招聘手续,待人事关系解冻后办理入编手续。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待遇
(一)凡被录用的教师,享受公办学校教师待遇的同时享有三门峡清华园学校各项福利、津贴、绩效考核及奖金等;
(二)特级教师被录用后综合年薪最高将达30万元;
(三)入职后被评为校级骨干教师的,学校发放骨干教师津贴;被任命为学校中层干部的,按月享受学校中层干部津贴;
(四)学校免费为教师提供食宿,子女入学学费全免;
(五)本次招聘教师,在人事关系冻结暂不能办理入编手续期间,所有工资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七、纪律与监督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本次招聘教师工作由三门峡清华园学校组织实施,三门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门峡市教育局、市纪委派驻三门峡市教育局纪检组全程参与管理、指导、监督。
八、本招聘实施方案由三门峡清华园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8-3196566
0398-3196588
15839881090
15839880790
2018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