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市南开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2)
六、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社区社会工作基本知识和实务等。
笔试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9:00至11:00,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信息。
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6月27日9:00后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未能参加笔试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2018年7月6日9:00,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资格复审及打印面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考生需携带相关材料于规定时间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缴费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不予办理。放弃面试资格或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7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018年7月11日下午17:00通知递补资格审核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涉及递补的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接通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递补机会)
2018年7月13日上午09:00-11:30递补资格审核。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3号1号楼3层中间环岛)
需提供材料:
1.面试报名表(面试报名表在附件中,需贴好彩色照片。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彩色免冠蓝底或者红底正面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学历认证相关材料(学信网电子认证书或教育部授权的学历认证代理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或院系开具的学历证明原件;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要求现居住在南开区的需提供现居住地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原件;
6.要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劳动合同、社险缴费凭证、就失业证三项中任意之一的原件与复印件;
7.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开具的党员证明信原件;
8.要求身份为退役士兵的需持军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9.要求身份为南开区驻区部队现役军人随家家属的,需提供军官证、士官证、结婚证及加盖军人所在部队政治部公章的《随军家属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10.同等条件下可获优先录用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面试缴费及面试准考证打印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进行面试缴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进行面试缴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无法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缴费时间:2018年7月16日9:00至7月18日12:00
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自2018年7月19日14:00起开放面试准考证打印系统。
(三)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言语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为2018年7月2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1位小数。
七、体检及政审
考生可在面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总成绩、岗位排名和进入体检及政审环节情况。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及政审环节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及政审环节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及政审环节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及政审环节人员名单;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具备优先录用资格者可进入体检及政审环节;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考生均不具备或均具备优先录用资格,则一并进入体检及政审环节。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进入体检及政审环节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领取《政审通知》,至档案所在地进行政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外调/函调政审表》密封完毕后交回。
经体检及政审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政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总成绩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其中,身份为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考生,需在2018年8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未能提供的将被视为不满足招聘资格条件,不予聘用。
待遇按照天津市有关文件执行。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坚决制止和杜绝各类不正之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参考资料由天津市社会工作协会(韩江道与九华山路口,电话:88360431)提供。除此之外,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名咨询电话:022-27617050
电话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南开区民政局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