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导读:2018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6月19日9:00至6月23日16:00,下载准考证时间为6月28日9:00至6月30日9:00,笔试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为满足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成立于2018年4月,为中共天津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所属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等级规格相当处级,主要承担数据资源的采集、存储、登记、开发利用和共享,监测分析大数据产业发展运行态势,以及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全市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津云(政务云)”平台、数据开放平台、数据中心的运行、维护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岗位及数量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不含独立学院)应届毕业生,招聘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工作人员15名。
三、招聘人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所学应为电子信息、计算机、网络安全、软件工程、通讯工程等相关专业;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年龄在27岁以下,即1991年6月5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2018年6月5日,在《网信天津》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
五、报名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6月19日9:00至6月23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及费用:6月19日9:00至6月25日16:00,笔试费用90元(45元/科,2科)。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