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北海市教育局招聘引进教育人才109人公告(2)
(三)幼儿教育类:
招聘单位为北海市第二幼儿园、北海市第三幼儿园、北海市政府机关幼儿园。招聘岗位学科有幼儿(学前)教育、体育、美术、舞蹈教师。
(四)特殊教育类:
招聘单位有北海市特殊教育学校。
招聘岗位学科有特教康复教师、特教中职教师、特教音乐教师、特教美工教师等学科教师。
(备注:因部分岗位已于2017年12月和2018年1、3月招聘,剩余岗位信息请到招聘现场咨询了解)
四、招聘岗位专业和能力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四)具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招聘岗位学科要求的专业。
(五)具有招聘岗位学段相应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18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他往届毕业生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六)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博士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五、招聘程序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北海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北组通〔2015〕75号)、《关于实施北海领航人才计划大力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北发〔2016〕8号)、《关于印发北海领航人才计划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北人才发〔2016〕4号)和《北海市教育系统引进优秀人才千人计划实施办法》(北人才办〔2017〕2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按应聘、考试、考核、体检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2018年6月上旬在北海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bhedu.com.cn)、北海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及全国相关招聘信息网、各相关师范院校就业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招聘宣讲。北海市教育局将在招聘现场进行宣讲,介绍北海及北海教育的情况、招聘岗位情况、招聘的条件要求和福利待遇等。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以现场递交个人简历和报名表等材料于6月16日到招聘现场报名。用人单位接受应聘者的咨询,初步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情况,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填写《北海市教育局面向全国招聘教育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收集应聘者的材料,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四)组织考试(面试、笔试)。
1.面试。面试分文科类、理科类、综合类(含中职、特教、幼儿园类)进行,面试包括现场试讲和答辩。
2.笔试。根据有关规定,本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除外)需参加笔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笔试的本科生名单。研究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不用笔试。
3.拟录。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免费师范毕业生,直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其他本科生经过笔试后,根据面试和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