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北海市教育局招聘引进教育人才109人公告(3)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经双方商谈同意,可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商谈后排在拟录用岗位首位的应聘者个人提出放弃录用,则顺次与下一名次应聘者商谈。以此类推。
(六)办理聘用手续。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待取得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应证书后,符合全部条件的按录用程序按照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管理办法,并经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其他已具备全部资格条件证件材料的往届生或在职在编教师,经体检合格后,即可按照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管理办法办理聘用手续。
六、相关政策及福利待遇
(一)此次招聘人员全部按照聘用教师控制数的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精神,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使用管理的主要相关政策如下:
1.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可通过考核担任学校副职领导。
2.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3.人员流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以在本县域(市直教育系统)内流动。跨县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的,须参加流入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确定岗位等级。
(二)正式聘用后除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以享受以下北海市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
1.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名校长”或“名教师”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给予每人20万元的安家补贴。
2.“985工程”、“211工程”师范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博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的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15万元的安家补贴。
3.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给予每人10万元的安家补贴。
4.副高级教师,“985工程”、“211工程”师范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的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7.5万元的安家补贴。
5.“985工程”、“211工程”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省级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院校优势学科名单附后)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省级重点师范院校非优势学科、但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正式入职后,可享受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三年,共计3.6万元。
6.除以上第5点以外的省级重点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以及中职类、特教类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经招聘现场面试、笔试后达到录用条件的,双方商谈同意后可当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7.“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毕业生,符合市委人才办相关规定条件的,并经审批后可提供3年免租金人才周转房。
七、本《公告》由北海市教育局人才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宁老师,0779-3200920
北海市教育局网址:http://www.bhedu.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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