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南宁市武鸣区乡镇卫生院招聘104人公告(3)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在报考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七、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面试、考察和体检都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南宁市武鸣区政务信息网以及城区卫计局、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后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工作满2年后可通过竞聘上岗在武鸣区各乡镇卫生院间合理流动,满5年后,聘用人员可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在各级各单位中合理流动。
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的新机制,统一纳入岗位设置和聘用制度管理,享受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同等待遇。
八、其他
(一)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要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要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实行回避制度。报考财会岗位的人员不能与报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三)报考资格相关问题由南宁市武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71-6227184
0771-6238519
附件:
南宁市武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宁市武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