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南充顺庆区机关事业单位考调15名工作人员公告(2)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项目的体检,否则视为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指定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调资格,该岗位出现的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进行递补。
六、考察
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考察对象,如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进行加试确定,具体加试办法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因考察结果不合格取消考调资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手续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考调对象,在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hunqing.gov.cn )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调到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按新单位的岗位空缺情况重新核定岗位)。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考调资格,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进行递补。
八、其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
(二)考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公告等事项,将在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hunqing.gov.cn )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因考生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调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需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联系方式不正确或不畅通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年龄、党龄、任职年限、工作年限等均计算至2018年7月2日。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考调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选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817-2234329
附表1.2018年上半年南充市顺庆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表2.南充市顺庆区2018年上半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附表3.报考人员身份及工作证明(参考样式)
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