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招聘9人公告(2)
(三)考试
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行政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笔试合格线者,原则上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1∶3确定面试人选;如合格人数不足3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其他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
(四)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由高到低,按照聘用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以适当形式进行考察,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人选。
(五)体检
通过考察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人选。
(六)公示拟聘人员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人事司)、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妙微
电子邮箱:wmw@ceg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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