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31名工作人员公告(2)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各级招聘工作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集中审查。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管理岗位要减少招聘计划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后仍达不到的,取消招聘计划;专业技术岗位经酒泉市市人社局同意,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笔试,笔试前划定最低分数线。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向报名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
(三)考试
报考广播电视台播音员岗位的,考试分初试、笔试、专业技能(业务能力)测试和现场(实地)出镜测试,综合成绩按笔试占40%,专业技能(业务能力)测试占40%、现场(实地)出镜测试占20%。
报考其他岗位的,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
1.初试
报考广播电视台播音员岗位的,参加初试。初试由用人单位所在的县(市)区组织实施。采取试镜的形式,由考生在演播室播报统一指定的稿件两篇,限时5分钟,考生可提前5分钟熟稿。考察考生镜头前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和思维应变能力。
初试满分100分,考生初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者进入笔试,初试成绩不计入本人综合成绩。
2.笔试
(1)考试内容: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50分,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应聘人员按照所报考岗位对应的招聘类别,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考试。个别岗位所列专业或考生所学专业与试卷类型有出入的,以《简表》公示的试卷类型为准参加考试。
本次笔试科目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
(2)考试组织:由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酒泉市人才中心实施。
(3)考试时间:2018年8月19日。
具体安排为:09:00-10: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4:30-16:30 综合应用能力。
(4)准考证发放:应聘人员于2018年8月16日—17日到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富康路26号)领取准考证。
(5)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6)最低分数线:笔试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笔试,按百分制计,笔试成绩达不到70分(肃北县为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笔试科目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
3.专业技能(业务能力)测试
报考广播电视台播音员岗位的,进行专业技能(业务能力)测试和现场(实地)出镜测试;报考酒泉市体育运动学校的女子跆拳道教练员和武术教练员岗位的,进行专业技术测试。专业技能(业务能力)测试由用人单位所在的县(市)区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全程指导监督。
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技能(业务能力)测试人员。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5人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专业技能(业务能力)测试人员,按百分制计,专业技能(业务能力)测试成绩达不到8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报考广播电视台播音员岗位的专业技能(业务能力)测试内容为指定播音稿件上镜播音和指定题材现场模拟节目主持。现场(实地)出镜测试,主要考察主持人在出镜现场语言文字组织能力、新闻现场的把控能力及现场出镜效果等专业素养。
报考酒泉市体育运动学校的女子跆拳道教练员和武术教练员岗位的专业技能(业务能力)测试内容由酒泉市体育运动学校现场确定。
4.面试
除广播电视台播音员岗位、酒泉市体育运动学校的女子跆拳道教练员和武术教练员岗位外,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均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酒泉市人才中心实施。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个别岗位达不到1:3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按百分制计,面试成绩达不到80分(肃北县为70)的,取消应聘资格。
教育系列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医疗卫生专业面试采取专业知识问答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考察评分。面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
应聘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因岗位要求特殊,面试内容及方式以实际面试的内容及方式为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
报考广播电视台播音员岗位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科目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40%+专业技能(业务能力)测试成绩×40%+现场(实地)出镜测试成绩×20%。
报考酒泉市体育运动学校的女子跆拳道教练员和武术教练员岗位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科目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专业技能(业务能力)测试成绩×40%。
报考其他岗位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科目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意见》(甘政发﹝2012﹞97号)和甘肃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124号),退役士兵享受加分优惠政策。具体标准为:录取总成绩中,在新疆、西藏等高原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加5分,士官按服役年限在义务兵基础上,每多服役1年加1分。荣立三等功的加5分,二等功以上的加10分,多次立功的,按照最高等级加分。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当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
考察由县(市)区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通过应聘人员就读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习成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要求,在指定医院进行。
(六)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各级人事部门审核,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只公布笔试科目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考察、体检、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考察、体检、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形成的空缺岗位,本次招聘不进行递补;因应聘者本人放弃应聘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本次招聘,凡是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主放弃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6.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经聘用,5年内不允许调离本岗位。
7.此公告解释权归酒泉市人社局所有。
附件:1.《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
2.《2018年酒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