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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应元学校招聘15名教师公告(2)

2018-06-14 14:49  |  广州市第二中学教育集团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二)笔试

  时间:2018年7月7日9:30-11:00(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地点:广州市第二中学高中部(黄埔区科学城水西路)

  内容: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文化知识和教育通识等。

  成绩: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登陆网络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分数及是否进入现场资格核查环节。

  在分数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核查和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现场资格核查。

  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员,经网上报名、现场资格核查通过后,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为最终总成绩。

  (三)现场资格核查

  1.时间:2018年7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2.地点:广州市第二中学高中部(黄埔区科学城水西路)

  3.参加现场资格核查者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核查,同时提供《广州市第二中学教育集团公开招聘现场资格核查材料一览表》(见附件3)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核查的依据。在职在编人员还需在资格核查时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需用单位信笺纸打印、盖学校公章,并附上单位联系人、职务、签名及联系电话,从证明开具日起一个月有效)。

  4.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5.通过现场资格核查者方可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核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核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视为核查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如进入资格核查的人员未通过(含未参加)资格核查,将按笔试合格成绩排序递补人员参加资格核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暂定2018年7月1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

  2.地点:广州市第二中学高中部(黄埔区科学城水西路)

  3.面试形式:面试主要考察招聘职位所需要的思想素质、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操作技能等,形式包括说课或模拟教学、专业技能测试(体育、美术、音乐、计算机、会计等专业术科需参加)、面谈等。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按70%折算计入总成绩。

  5.按笔试、面试所占比例计算总成绩,总分为100分。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

  (五)体检

  以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职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其他职位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办理调配及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在三个月内未能配合聘用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成功聘用的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聘用单位公布的职位情况享受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一)通过现场资格核查、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以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

  (二)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如聘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必须服从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待单位出现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三)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联系人:黎老师,联系电话:020-83550134,监督电话:020-32079797。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第二中学教育集团。

  附件:1-3下载

  广州市第二中学教育集团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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