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黔西南州林业局公开考调州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4名公告
根据黔西南州州委组织部、黔西南州州人社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州组通〔2015〕33号)精神及年度空编补员计划,结合我州工作实际,经黔西南州人社局批准,黔西南州林业局决定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州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考调工作顺利实施,成立黔西南州林业局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公开考调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二、考调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森林公安局民警2名(01职位);黔西南州森林公安局义龙新区森林公安分局民警2名(02职位)。详见《黔西南州林业局2018年公开考调州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考调范围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
1、黔西南州森林公安局公开考调职位面向全州各县(市)、义龙新区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安民警;
2、黔西南州森林公安局义龙新区森林公安分局公开考调职位面向全州各县(市)森林公安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安民警。
(二)考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5年及以上人民警察工作经历;
3、具有3年及以上县级以下(含县级)基层工作经历;
4、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能力,年龄在 45周岁( 1973 年6月26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具体要求以考调职位表为准);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现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
7、2015年以来公务员年度考核连续称职及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考调涉及的有关时间计算截止到报名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6、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1年的;
7、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8、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考调公告将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xnrsj.gov.cn/)和“黔西南州林业局网”(http://www.qxn.gov.cn/OrgPublic/QxnGov.NYJ/1.html)上发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