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克拉玛依市招录三支一扶人员20人公告(2)
4、面试
按拟招录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由“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和培训
按招录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培训阶段,由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提供不少于5天的岗前或在岗脱产培训。
六、待遇和保障
1、“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年工作生活补助25000元。
2、“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助中代扣代缴。
3、在岗服务满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一次性2000元安家费补贴。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5、服务期满落实就业岗位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其服务期视同工龄连续计算。
6、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视同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并与之同等享受录用、招聘优惠政策,可参加全区公务员定向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7、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时可免费享受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免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公共服务,并给予一定的创业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
七、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被招录的高校毕业生需与用人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就业服务协议》简称“服务协议”,此协议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三支一扶”办公室和高校毕业生各执一份。
2、被招录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服务地报到,无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招录资格。因体检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岗,由“三支一扶”办公室按照岗位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3、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4、本公告由克拉玛依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纪律监督
为保证招录工作的公平、公正,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90-6224343
咨询电话:0990-6885340
克拉玛依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2018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