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抚州市黎川县引进2名紧缺高素质人才公告
导读:2018年江西抚州市黎川县引进2名紧缺高素质人才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为黎川县委人才办(县行政中心617室),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回归与人才强县战略,吸引更多优秀高素质人才服务黎川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黎川县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结合黎川县人才需求情况,经黎川县委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紧缺高素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党管人才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经济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
二、引进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紧缺高素质人才2名,具体如下:
1.黎川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创业服务中心引进人才1名。
2.黎川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引进人才1名。
三、引进待遇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紧缺高素质人才岗位全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同时享受《黎川县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条款政策待遇。可登录黎川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xlcx.gov.cn/)查询《黎川县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人才引进政策。
四、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一)岗位条件
1.黎川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创业服务中心引进人才条件:机械工程类专业(0802),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35周岁以内。
2.黎川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引进人才条件: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0830),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35周岁以内。
报考人员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2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见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
(二)政治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引进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3.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县内在编在岗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