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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招聘251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2018-06-20 11:10  |  渑池县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招聘251名中小学教师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7月2日,报名地点在渑池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为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良性健康发展。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渑池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51名(全供事业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51名,其中高中64名,初中55名,小学52名,幼儿园80名。岗位明细详见《2018年渑池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明细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各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5、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涉及年龄、基层服务年限等时间要求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7月2日。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渑池县机关、事业在职在编正式人员,服务期未满的渑池县特岗教师。

  3、曾在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发布公告

  依据实施方案发布公告,分别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asmx.hrss.gov.cn)和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ianchi.smx.gov.cn)及渑池县教育体育局网(www.mcjtj.cn)上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渑池县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7月2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渑池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地址:会盟路东段(渑池县电业大厦二楼)。

  3.报名办法:报考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加盖学校公章的何时毕业、学历、专业证明及教师资格证情况证明;已申请认定但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截止2018年8月31日仍未提供相应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予聘用。

  (2)近期同版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张;

  (3)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下载打印填写完整的《2018年渑池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1份。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须同时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根据有关规定需缴纳笔试考务费,标准为每科30元,考试两科共计60元。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时,可免缴考试费。拟免缴考试费的报考者应提供以下材料:①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须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5、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核销该岗位。岗位核减、核销情况在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ianchi.smx.gov.cn)公布,不另行通知报考者。因核销招聘计划涉及的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渑池县政府三楼人社局310室重新选报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无岗位可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不重新选报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退还所缴的考务费。

  6、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10分(同时符合的不再重复加分,已享受政策性安置或考试加分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加分):

  具有渑池县户籍:①大学生退役士兵;②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③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参加渑池县:①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②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凡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具体为:①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大学生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毕业生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报名工作结束后,渑池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经过审核汇总后,将拟享受加分人员情况向社会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在五年内不准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7、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于笔试前两日内持有效身份证和笔试考务费收据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8、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真实有效。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不予退还笔试考务费,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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