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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徽灵璧县委组织部选调机关人员5人公告(2)

2018-06-20 17:15  |  灵璧县人民政府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面试和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职位适应能力等。若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取消或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

  2.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选调计划数1:2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员。

  3.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实际应用能力。包括调查研究、综合分析、文字基本功等。满分为100分,

  4.成绩合成。本次选调按面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占60%合成。总成绩计算公式:面试成绩×0.4+专业测试成绩×0.6。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5.面试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考察人选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合成后的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5确定考察人选,如最后一名并列,则以专业测试分高者优先,若考生面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相同,则同时进入考察。

  因考察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组织部办公室和公务员室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群众公认度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方案另行制定。考察结束时,考察组如实形成考察报告。

  八、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考察后,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形成综合评价报告,提出拟调人员,报县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办理试用手续。

  选调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由县委组织部办公室和公务员室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九、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指导,在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实施。对违反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选调资格、通报所在单位等处理;对违反选调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个人自愿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无故阻碍其报名、考试。

  本次选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中 共 灵 璧 县 委 组 织 部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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