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曲靖市法检系统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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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报考人员:
2018年云南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首轮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已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布,相关信息可从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信息网(gwyks.ynhrss.gov.cn)下载查看。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程序和规定,现将曲靖市2018年法检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首轮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6月25日-2018年6月26日。
第一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6月28日。
第二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6月29日。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必须本人持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分别到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曲靖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复审,具体地点是: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曲靖市麒麟区子午路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2号楼六楼20604室,联系电话:0874-3227964。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路60号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附楼305室,联系电话:0874-3396031。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考录程序,首轮资格复审出现放弃资格复审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审核单位将从报考该岗位的笔试最低控制线之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通知递补。第一次递补人员出现放弃资格复审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审核单位将按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通知第二次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按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面试。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面试。
在整个资格复审的过程中,涉及递补的情况,是建立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达不到2:1面试比例的基础上,若该岗位虽然出现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情况,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人数与岗位招录人数仍达到2:1面试比例的,则该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进一步核实,报名资格审核是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视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为真实信息而进行的审核。由于网络报名阶段已经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岗位招考条件做过审核且比对合格,所以后期现场的资格复审不再用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招考条件进行比对,只进行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一致性的比对及对证明材料真实性的审验,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复审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将按相关规定开展递补。放弃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与面试及后续考录程序。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承诺拟参加后续考录环节。
请各位报考人员保持手机通讯畅通,由于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身份证。请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可登录专题信息网,从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