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招聘29名教师公告
导读:2018年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招聘29名教师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5日9:00至2018年7月6日下午17:00,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为促进平谷区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平谷区教育系统将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补充部分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平谷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共涉及27个岗位,招聘教师29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心理条件。
(五)户口要求: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不含户口及档案留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
2.非北京市常住户口,须2018年国内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统招统分毕业生,且在校期间无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在校期间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补考或重修记录。能按时毕业且取得相应学历与学位,符合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户口进京条件。
(六)年龄要求:
1.北京市常住户口应聘人员:
(1)大专学历:年龄23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本科学历:年龄25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硕士研究生:年龄27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北京市公办小学、幼儿园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同时符合岗位其他条件的现在编教师,小学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幼儿园教师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非北京市常住户口应聘人员:
(1)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应聘人员年龄27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应聘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学历要求: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北京市公办小学、幼儿园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现在编教师,应聘小学教师岗位最高学历须为本科及以上,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最高学历须为大专及以上。
3.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应聘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八)专业要求:
符合岗位条件中的专业要求。
(九)教师资格要求:
1.所有应聘人员须具有相应岗位条件中的教师资格:
(1)有符合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有符合条件的且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2018年7月30日之前,必须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3)2018年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须持有高校出具的师范教育类专业证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高级别的适用于低级别。例如:持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初中和小学教师岗位。
3.申报幼儿园教师岗位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
(十)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