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五莲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3人公告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公安机关辅员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五莲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9年7月5日至2000年7月5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至30周岁(1987年7月5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有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
(六)具有日照市常住户口;
(七)具备拟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家庭成员、近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职位及招聘计划
招聘勤务辅警53人,具体招聘职位、招聘计划及条件要求见《五莲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三、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公安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主要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对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按劳务派遣形式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
四、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5日至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五莲县城富强路2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