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0
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8年云南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72人公告(3)

2018年云南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72人公告(3)

2018-06-28 09:52  |  西双版纳人力资源市场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五)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选。

  1.体检

  (1)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患有重特大疾病及传染性疾病的不得录取;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2)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参加招聘的资格。体检结论一经作出,不再进行复检。

  (3)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和政审

  (1)本次招聘辅警的考察和政审工作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的有关规定由景洪市公安局组织进行。

  (2)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从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参加体检和政审。

  (六)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西双版纳人力资源市场网(www.xsbnhr.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五、组织纪律

  (一)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在招聘及聘用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景洪市公安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如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应举报材料的,不予受理。

  七、重要提示

  (一)《景洪市公安局2018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最终拟聘用人员的公示在西双版纳人力资源市场网(www.xsbnhr.com)。

  (二)参加景洪市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考试的考生应保持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1234  共4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