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省巴音郭楞州轮台县招聘特岗教师及编外人员医疗岗55人公告(3)
(四)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日,对公示过程中反映有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属实的,不影响聘用。
(五)政审
对公示无疑义者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予以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新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间,根据该同志在岗位上实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合格,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属编外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享受同等在职在编人员待遇。聘用期间可参加国家、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招考。
六、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招聘工作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考生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此次招聘工作主要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社局具体实施,招聘部门积极配合完成。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均通过轮台县政府网站(http://www.xjlt.gov.cn/)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八、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轮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轮台县人社局 0996-4682368
监督电话:轮台县纪检委综合监察室0996-4691129
附件:
2018新疆巴音郭楞州轮台县招聘特岗教师及编外人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
轮台县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及编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