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招聘87名教师公告
导读:2018年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招聘87名教师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9日至7月11日,报名地点为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具体请见下文。
根据国家、省和曲靖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8〕17号)及《曲靖市2018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结合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中小学校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7名 (含已签订了就业协议的2018届部属23位免费师范毕业生),特制定本方案。现予以公告。
一、招聘原则、范围和对象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未就业毕业生(详见《曲靖市麒麟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以下称《招聘计划表》)。
与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及下属学校签订过就业协议的2018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实行免试安置。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曲靖市麒麟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
三、招聘公告的发布
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招聘教师实施方案、招聘计划及相关招聘信息均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 、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l.gov.cn)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及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公示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所附相关材料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试用期内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比例及年龄条件
(一)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否则,须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7月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详见《曲靖市2018年委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年龄计算截止到2018年7月9日止。
六、岗位要求
(一)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教学岗位须相同,所学专业不限。
(二)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教学岗位须相同,所学专业不限。
(三)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教学岗位须相同,所学专业不限。
(四)幼儿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幼儿(园)教育或学前教育的,所学专业可不限。
(五)特殊教育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资格证须为特殊教育,任教学科不限,所学专业不限。
(六)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与英语,政治与思想政治和思想品德与政治,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幼教与幼儿园、学前教育,体育和体育与健康的视为同一学科。任教学科为其他或无任教学科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仅限报考小学学科岗位。
(七)持有高学历、高层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报考低层次教学岗位的,所学专业不限,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教学岗位须相同。低学历、低层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不能报考高层次教学岗位。
(八)所有招聘岗位只笔试,不面试(包括研究生报考人员)。
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至7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共3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
(三)报名要求
1.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考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本人现场填写《曲靖市麒麟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和《未就(过)业保证书》一式两份。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并对其负责,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报名等相应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岗位要求具有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现场报名时必须持有,否则报名不予通过;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考生(含学校原因未能及时发放相关证件情况),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各类证书的复印件(由学校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学校公章),由报考人员写出保证书说明其理由,保证在领取准考证时必须交验所缺证件原件。不能交验所缺原件的一律不发放笔试准考证,不允许参加笔试考试;2018年应届毕业生,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按要求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学历性质等证明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打印件和本人学历获取保证书方可报名,若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时,必须提供其该岗位所需证书的原件。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相应报考资格和录(聘)用资格。
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未就(过)业保证书、《辞职(退)证明书》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曾经有过就业经历的人员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曲靖市麒麟区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2张。
涉及提供相关证明(书)材料的报考人员,出具证明(书)的落款时间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2018年7月8日)。
(五)报名考试费
1.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在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交费。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岗位报考人员,所交报名考试费将在考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若因报考人员个人缺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通过报名交费的,一律不予退费。
2.报名结束后,无人报考、不符合开考条件、降低开考比例、递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等的岗位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3.符合政策可免除报名考试费的考生,按照《曲靖市2018年事业单位委托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办理免交费手续,报名时考生须到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参照《曲靖市2018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六)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交费的考生,须于2018年7月16日至7月17日到麒麟区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八、笔试
(一)笔试科目、范围与分值
1.笔试科目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法技能》四个科目,总分为250分,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法技能》满分各为50分,《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用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按高中、初中、小学幼教岗位三个层次命题;《专业知识》、《教法技能》按高中、初中、小学、幼教、特殊教育岗位五个层次命题。
考试范围参照曲靖市教育局编写并在曲靖市教育网站公布的各科目考试大纲设定。
2.招聘岗位的条件设置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并负责对考生和社会解释,受理群众的咨询和举报。笔试试题类别(内容)由曲靖市教育局统一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