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遴选优秀教师74名公告(2)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10日(两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报考人员只报考对应学科,不得兼报,违者取消遴选资格。
(二)报名地点: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局九楼会议室。
(三)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报名信息登记表》1份(见附件7),由报考者自行下载打印填写。面向区外遴选的,工作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情况是否属实及是否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鲜章,若报名时没有出具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及加盖鲜章的,应在报名时签署承诺书,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前应出具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鲜章,否则视为放弃,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面向区内遴选的,学校签署情况是否属实及是否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学校鲜章,区内农村学校校级领导干部报考的,应由干部管理部门签署意见。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书上未载明学科的,还应提供与职称证书对应的职称评审表复印件1份(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鲜章);
5.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有普通话要求的岗位,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报考英语岗位的,提供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本人取得的各类业绩材料(按前款遴选条件所列顺序)原件及复印件1份;
9.本人2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标准证件照1张(背面书写本人姓名)。
以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所列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报考者必须对本人提供的相关证件真实有效性负责,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资格审查
由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报考资格。由专业评审委员会对报考者提供的业绩评审材料进行评审。
(五)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通知书的领取
详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unqing.gov.cn)。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各岗位遴选名额,按照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得分也相同,则按笔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所有项目分数都一样,则采取加试的办法进行确定。加试办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因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组织
体检由顺庆区教育局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
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由此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体检不合格者,在接到复查通知后可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顺庆区教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仍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考察
顺庆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
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顺庆区教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顺庆区人社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岗位、业绩评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顺庆区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区教育局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遴选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十、选择岗位
审核确认后,拟聘用人员根据成绩由高到低依学科依次等额自主选择遴选学校。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遴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根据报考学校岗位设置空岗情况,由学校自行确定聘用岗位。若遴选进入的学校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则实行高职低聘。
十二、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纪律监督贯穿整个考试的全过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三、特别提示
1、遴选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顺庆区教育局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因报考者未登录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遴选各环节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公告要求的遴选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4、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取得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5、招聘学校、顺庆区教育局、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四、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2268828
顺庆区教育局: 0817-2235950
顺庆区纪委监委:0817-2224939
附件:所有附件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