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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流动人口管理员招聘884人公告(第二批)

2018-07-02 13:29  |  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平安北京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的精神,加强辖区流动人口管理员(以下简称:流管员)配置,进一步推进流管队伍规范化建设。经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流动人口管理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流管人员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由劳务派遣公司组织负责统一招聘。流管人员招聘按照“一次报名,四项考试”的方式组织实施,即流管人员招聘按照本公告组织报名后,统一组织笔试、面试、心理测试和计算机操作测试四项考试。

  二、流管员工作职责和运行模式

  1、负责居住证和居住登记卡的受理、办理工作;

  2、开展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管理,入户检查、采集、登记流动人口和出租房信息;

  3、开展安全防范和法律法规宣传,排查出租房屋治安、消防、建筑隐患等问题,向派出所或社区民警报告;

  4、实行8小时工作制;因工作特殊性,采取白天和夜间弹性工作制;夜间负责警务室值守;

  5、实行月工作考核、年度评价,对考核不合格人员、违反劳动纪律和违法犯罪人员予以解聘;

  6、流管工作岗位不含食宿条件。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愿从事流管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年龄45周岁(即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以内;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省级以上党校核发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6、具有本市常住户籍,本区户籍及具有从事流管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在相同条件优先录取本区未就业的大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士兵”、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及其他就业困难的人员;

  9、有原工作单位者,录用后须提供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

  10.本人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并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开据的相关政审证明;

  11、没有不适合从事流管员工作的其他问题。

  四、招聘职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共计884人,男性884人(详见《招聘简章》)。

  五、招聘考试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流动人口管理员工作单位、岗位说明、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聘简章》。

  从2018年7月2日上午10:00开始,可通过北京市朝阳区考试鉴定中心网站http://www.cpta.gov.cn/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朝阳分公司网站www.bj-cyba.com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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