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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30人公告

2018-07-02 13:55  |  宿州市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因工作需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司法辅助人员(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其中聘用书记员25名,聘用司法警察3名(男),聘用司法技术人员2名。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和要求,设置如下招聘条件:

  (一)聘用书记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热爱祖国、热爱司法工作,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

  2、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4、年龄为20至28周岁(1989年7月16日至1998年7月16日期间出生) 。

  (二)聘用司法警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热爱祖国、热爱司法工作,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

  2、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为高中以上);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身高在1.70 M以上,双眼裸视在4.8以上;

  4、年龄为20至28周岁(1989年7月16日至1998年7月16日期间出生) 。

  (三)聘用司法技术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热爱祖国、热爱司法工作,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

  2、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4、年龄为20至28周岁 (1989年7月16日至1998年7月16日期间出生)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在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具体实施,主要按照报名、笔试、测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7月16日至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宿州市磬府路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北门诉讼服务中心。

  凡来参加报名人员,需带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和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按招聘的条件如实填写《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资格审查表》。报名时,交报名费80元,由安徽环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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