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西青区精武镇招聘30名编外人员公告(2)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由北方人才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由西青区精武镇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北方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5天。
七、备案、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派遣到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工作,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以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准),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西青区精武镇招聘编外人员薪酬标准参照《精武镇机关协勤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管理办法》执行,薪酬包括基础工资、工龄工资、职务工资、学历工资、特岗津贴、电话补贴、月全勤奖、五险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取消资格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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