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直属机关工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公告
导读:2018年新疆直属机关工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29日—2018年7月9日18:00(休息日除外),上网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8年7月13日起,笔试时间为2018年7月15日,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根据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监察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准,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所属事业单位工委党校、工委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是自治区党委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能是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工委党校、工委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均为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所属事业单位。
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党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自治区厅局机关副处级以下(包括副处级)、厅局级机关所属单位正处级以下(包括正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区直机关党务干部、党员发展对象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等工作。
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区直机关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区直机关工委党建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新疆机关党建网微信公众平台建设和管理,以及昆仑网(新疆党建网)“机关党建”栏目信息维护工作。
二、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
四、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按岗位条件分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7月1日至2000年7月1日期间出生),和40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7月1日至2000年7月1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少数民族应聘人员需取得MHK四级甲等以上证书;
8.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的;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7.与原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或原单位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