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钦州市灵山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207名工作人员公告
导读:2018广西钦州市灵山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207名工作人员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至7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报名地点为灵山县人才市场(灵山县县城江南路十里段363号,即灵山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院内),笔试时间为2018年8月18日(星期六),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更正重印件)和《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人社发〔2017〕60号)等精神,为适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18年灵山县人民医院等24个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207名。为确保招聘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5日-2000年7月15日期间出生)。对因工作需要放宽报考年龄的岗位,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
1.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2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
2.放宽年龄的具体岗位详见《2018年灵山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
(六)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编在职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6.原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二)获得国家承认大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广西区范围内;
(三)获得国家承认中专(高中)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钦州市范围内;
(四)驻灵随军家属报考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本次招聘考试所涉及的户籍、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服役、辞职、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7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岗位及考试方式
1.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岗位35个、名额84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详见岗位表一)。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笔试和面试类岗位28个、名额35名(详见岗位表二)。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笔试需面试类岗位55个、名额88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需要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详见岗位表三)。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的是由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中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核)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进行报名(2017年通过执业护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已取得相应资格,但又未办理执业注册的可不提供执业证)。
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并提交《2018年灵山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至7月1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灵山县人才市场(灵山县县城江南路十里段363号,即灵山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院内)
4.联系电话:0777-6519676、6886286。
(二)缴费标准
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50元(50元/科)。
(三)报名结束后,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专业审核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准考证制作和发放时间
《准考证》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作。考生参加考试时,若发现考生身份信息与准考证上个人信息、粘贴的照片(应与报名所交照片一致)不符,即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如笔试准考证出现打印错误、信息模糊等问题,请及时与制作单位联系。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至8月17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收据凭证到灵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领取(联系电话:6988370)。
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直到招考工作结束。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报考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免笔试岗位的,不需要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笔试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与科目
2018年8月18日(星期六)
09∶00—11∶00 综合应用能力(A类/E类)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50分。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开考规定:原则上,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对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达1∶3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补缺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对不予开考的岗位,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灵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通知报考者并退还报考者所交考试费(自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作弃权处理)。
5.照顾加分: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少数民族考生的认定以居民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信息记载为准。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评卷工作完成后,报考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或准考证到灵山县人才市场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7.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情况,由灵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灵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的有关规定进行。根据各个岗位的实际要求,本次招聘面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着重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员。
2.确定面试人选。(1)需笔试、面试类岗位: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因参考人数少,达不到规定的1∶3比例,
又确需当年补缺的岗位,须经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2)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免笔试需面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员名单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时间。2018年9月下旬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在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由灵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具体组织实施。灵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应在2018年9月13日前制订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方案,报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方能组织实施。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⑷成绩公布。当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书面公布全部考生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