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师范大学招聘20名教师公告(3)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截止后,7月12日至13日为资格初审时间,初审资格仅限于2018年7月12日18:30前注册并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资格初审时间结束后还未按照系统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经审核完毕,报考人员登录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也可咨询新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联系人:张老师、侯老师联系电话:0991-41121314112132。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由专家命题交纪检委监督,卷面满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及专业技术能力等。
3.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4.笔试时间和地点根据资格审查进度再行确定并公告。
(四)资格复审
笔试通过后,进入面试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携带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阶段如发现资格不符,或未能提供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原件,或未按照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考核采用教学(试讲、实验教学)、答辩、综合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按70%折合计算;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科研业绩及言语表达能力、逻辑思维与应变能力、组织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4)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笔试结果再行确定并公告。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新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进行体检,提前三天公布体检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组织另选到县级以上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考察
新疆师范大学招聘领导小组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应聘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应聘者须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新疆师范大学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资格审查通过名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调整、补充和提示等事项,将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及时进行公告,新疆师范大学并无电话或短信通知义务。如遇特殊情况,或将通过短信告知相关事宜。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人:张老师侯老师电话:0991-41121314112133
附件:所有附件
新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