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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1名公告

2018-07-06 10:23  |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1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19日9:00起至7月23日17:00,笔试时间初定在2018年8月11日上午,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为满足我区教育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我局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在黄埔区设置考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2所公办学校(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51名。具体职位、人数和报考专业等情况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接受相关处罚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3年内,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管理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二)岗位资格条件

  除了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为在职教师(含教育培训机构)。其中,中小学校教师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幼儿园教师可放宽到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任教经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最近2年在职教师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明细(社保局加盖公章)。

  2.报考中小学教师职位的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小学职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九年一贯制学校职位需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8月31日。

  4.所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岗位相对应。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须确保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报考语文教师职位者,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7.报考英语教师职位者,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

  8. 通过考试的拟聘用人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人才引进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hrssgz.gov.cn/rcyj/tzgg/201406/t20140620_214745.htm)。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8年7月19日9:00起至7月23日17:00止,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只限填报1个具体职位。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

  时间:2018年7月26日9:00至15:00止,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33号大院。成功报名的报考者均须本人参加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报名表和《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核的,均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

  时间初定在2018年7月31日、8月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工作部门/黄埔区教育局/招聘与资格证栏目(http://www.hp.gov.cn/hp/jyjzpzgz/zwzt_list.shtml)的通知为准。

  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不带入综合成绩,只做筛选比例参考。面试成绩合格者,按照分数高低,以1:5比例进入下一环节。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则该岗位实际合格人数全部进入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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