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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南周口市法院招聘聘任制书记员公告(292人)(4)

2018-07-06 13:40  |  周口人事考试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三)面试

  面试由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同当地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照笔试和技能考试分别占总成绩的权重折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或计算机中文速录技能达不到100字/分钟,正确率95%以上的,不得进入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详见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工作网站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要求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工作网站公布总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各用人法院自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各招聘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和技能考试权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面试结束后至拟聘用公示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其中,法律事务、检察事务、法律文秘或司法警务等专业的应聘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八、公示

  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人社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工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法院委托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十、待遇和保障

  聘用的书记员薪酬待遇由用人法院确定,社会保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371-65763331

  附件:2018河南周口市法院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单位地址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1401

87

周口市川汇区交通路西段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1402

39

周口市川汇区迎宾大道

淮阳县人民法院

1403

18

淮阳县龙都大道南段378号

扶沟县人民法院

1404

9

扶沟县新建路35号

西华县人民法院

1405

25

周口市西华县箕城路中段756号

郸城县人民法院

1406

41

郸城县交通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

沈丘县人民法院

1407

18

沈丘县兆丰大道与阳光路交叉口东

商水县人民法院

1408

18

商水县丘生路68号

太康县人民法院

1409

25

太康县支农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项城市人民法院

1410

12

项城市团结南路

咨询方式:王老师0394-8158518

监督电话:0394-8158166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zkzy.hncourt.gov.cn/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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