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城区小学招聘76名教师公告
导读:2018年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城区小学招聘76名教师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9日—10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为解决城区小学教师严重紧缺的矛盾,优化城乡教师均衡配置和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从我区教师超编的乡镇中小学选调部分教师补充到缺编严重的城区小学(主要包括实验小学和小溪塔中心城区小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配置岗位和职数
2018年从乡镇中小学在编在岗公办教师中选调76名教师配置到城区小学任教,其中小学语文32名、小学数学32名、小学英语4名、小学体育2名、小学音乐2名、小学美术2名、小学科学2名。具体岗位见《2018年城区小学教师岗位配置计划分配表》(附件1)和《2018年城区小学教师配置岗位及职数表》(附件2)。
二、配置原则及办法
坚持城乡均衡、统筹发展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本次配置采取限定前提条件,组织统一笔试,分学区、学科、年龄段选配。
限定前提条件是指本次配置不影响教育均衡发展大局,报名人员须达到规定服务期限,须遵守师德师风规定,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认真负责。
组织统一笔试指只采取闭卷笔试,不组织面试。
分学区、学科、年龄段选配是指根据各学区超编及学科教师情况分学区、学科、年龄段下达选配数。划分为三个年龄段(一律凭身份证确认):35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 岁以上至45岁 (1982年12月31日以前-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45岁以上 (197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语文、数学、英语等分学科命题考试后按计划选配;体育、音乐、美术、科学等学科不分年龄段报名,采用一套综合试卷考试,依参考教师的成绩不分学科排名后由高到低,在规定的控制数内选配,且同一学区同一学科选配数不超过1人 (见附表1)。
三、报考对象和条件
1.报考对象:区内农村中小学(不含小溪塔学区)中小学在编在岗公办教师(含省农村新机制教师)。
2.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必须在夷陵区农村中小学(不含小溪塔学校)在编在岗任教满5年(任教年限计算到2018年8月31日,进城交流或不在农村教学岗位的任教时间必须扣除),近三年在教学一线岗位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①2017-2018学年度不在岗时间超过30天的;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审)查的;④有其他“一票否决”情形的。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学校及学区中心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报考。凡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考试舞弊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
四、配置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公告
本次配置公告通过夷陵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各学区及其所属中小学校必须将公告在教师工作群转发、在校内公示栏张贴,同时在全体教师会上宣讲,让全体教师知晓相关政策。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夷陵区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4.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报名登记表》(附件3)1份,签名的地方必须手写;
⑵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⑶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
5.报考人员报名须知:
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必须到学校学科;
⑵报名截止后,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配置岗位计划数的,免于考试,直接从已经报名的人员中选配,无人报名的岗位按照先学区再全区的顺序,从报考人员中不分年龄段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选配;
⑶报考人员准考证领取时间:经审查准予笔试人员(以网发确认通知为准)于7月13日下午(2:30—5:30)到区教育局政工科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