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莒县公立医院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简章(93人)(2)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在莒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并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确因工作需要扩大考察范围的,须报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与管理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莒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在职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如与原单位产生人事劳务纠纷,影响入职手续办理的,后果自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间不得调离聘用单位,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其中,符合县委《莒县引进和扶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发展办法》(莒发〔2015〕13号)或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莒政发〔2017〕39号)有关规定的,人员待遇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其他
1、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莒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uxian.gov.cn)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请及时关注招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2、对公开招聘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33-6201878 0633-6206013
附件:
1.2018年莒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xls
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莒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