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0
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8山西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制法律事务助理人员公告(42人)

2018山西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制法律事务助理人员公告(42人)

2018-07-10 10:55  |  未知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根据工作需要,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委托山西众瑞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招聘42名法律事务助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积极进取,勇于奉献,服从组织安排,爱岗敬业;

  3、热爱法律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且具备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年龄在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9日至1996年7月9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家庭成员、近亲属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不良嗜好、身上有纹身的;

  7、其他不宜从事本工作情形的。

  三、岗位要求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录用);

  2、熟悉公文写作,具备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和使用计算机及各类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打字录入水平;

  3、有法院、检察院满一年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四、招聘流程

  (一) 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 7月17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山西众瑞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市杏花岭区肖墙路9号御花园金悦酒店写字楼12层)

  123  共3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