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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徽滁州市保安服务公司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90人)

2018-07-10 13:44  |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和市公安局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滁州市保安服务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一、基本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采取市政府出资,市保安服务公司招聘,市公安局使用的方式招聘。

  (二)由保安服务公司与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包含以下内容:

  1.月工资2250元(含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个人缴存部分)。今后将随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

  2.为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和公积金;

  3.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擅自违约或违反《滁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情节轻微的扣除绩效工资,情节较重的予以解聘。

  三、招聘名额

  共招聘90人。其中特勤类辅警20人,勤务类辅警10人,交通类辅警60人。

  四、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工作责任心强,政治可靠;

  (二)特勤类、勤务类辅警须国家承认的大专(或同等)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交通类辅警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2年7月1日至2000年7月1日期间出生);

  (四)身高要求:特勤及交通辅警(男)身高在170cm以上,特勤及交通辅警(女)身高在160cm以上;勤务辅警身高在165cm以上;

  (五)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六)滁州市本级户口或已在滁州购买住房、已签订生效购房合同的其他6个县市人员;

  (七)其他需要的条件(详见工作岗位一览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 现役军人;

  (二)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公安机关辞退或解聘的,处于刑事处罚期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具有失信记录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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