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云南红河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志愿者招募公告(149人)
为响应中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号召,红河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根据《共青团红河州委 州教育局 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红河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红青联发〔2016〕2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红河州2018-2019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募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面向全国招募,户籍不限,西部地区生源优先。
(三)具有志愿服务精神,遵纪守法,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志愿到基层一线服务。
(四)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教育部《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所列)(附件1)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到岗前需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读研究生资格复审时需出示相关证明。
(五)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具有志愿服务经历,或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的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大学期间被学校处以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情形不符合志愿者选拔条件的人员。
三、政策待遇
(一)补贴
志愿者服务期间享受1500元/月的生活补助,同时,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所有费用和手续由县(市)项目办负责办理。西部计划志愿者商业保险由省项目办统一购买。
(二)优惠政策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通过招录(聘)考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2、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近3年内可参加当年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及定向招录公务员考试。
四、招募名额和服务岗位
(一)招募名额
红河州2018-2019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招募149人。
(二)服务岗位
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和基层青年工作四类,具体岗位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