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招聘新教师22名公告(2)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灌南县教育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知识(20分)和学科专业知识(80分)。公共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及其它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内容。学科专业知识为: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考初中阶段相应学科知识;应聘初中、高中教师岗位的考高中学科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2.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在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应聘人员在2018年7月26 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在灌南县教育局人事科107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再次排序),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形式:不同学科岗位采用的面试形式如下:
(1)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地理、生物学科教师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100分)。
(2)体育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100分)和技能测试(100分),面试成绩=演课成绩×40%+技能测试×60%。
演课时,虚拟有学生在场上课,须有相应的教案,应聘者不得与评委互动,时间不超过8分钟,教案质量纳入评分;技能测试时间不超过30分钟。
3.面试内容:小学教师岗位考察初中相应学科教材内容;初中、高中教师岗位考察高中相应学科教材内容,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4.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请于2018年8月1日8:30-17:00到灌南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107室领取面试准考证)。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
6.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
1.应聘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地理、生物学科教师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应聘体育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按笔试成绩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若依然相同,需进行加试,加试方法另定。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公布网址:灌南在线教育专题。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灌南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灌南县教育局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南在线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灌南县教育局组织应聘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岗位的聘用人员,在相应的招聘岗位范围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先后顺序,进行公开、自主选岗,具体选岗岗位详见《分配表》。
选岗完成后,所有岗位的聘用人员,经灌南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经招聘程序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灌南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三)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灌南县纪委监察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518-83236689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518-83968833
十、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灌南县教育局人事科:0518-83222525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南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所有附件
灌南县教育局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