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29人公告(2)
五、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1.根据成绩(县少年业余体校“专业不限(皮划艇教练员)”岗位按初试(技能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相加计算,其余岗位按笔试成绩计算,下同),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 :1比例划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指标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提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研究生同时还应提供相应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生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需提供与原委托培养单位的协议解除证明(协议解除时间需在2018年8月1日前)。
3.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录取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
4.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5.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
6.资格复审名单及通知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在平阳人才网上通知,不另行给考生个人发放,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根据成绩,按报考单位与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成绩相同的按以下次序优先:①少数民族考生,②学历高的考生;有初试(技能测试)的岗位,按以下次序优先:①笔试成绩高分考生;②少数民族考生;③学历高的考生。录用指标最后一名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组织笔试。(以民族排序时,以公安部门认可的户籍证明为准;以学历进行排序时,以考生提供的最高学历为准。上述证明及学历以2018年8月1日前取得的为准,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取得时间以本公告中第十条“注意事项”中第4点的有关要求执行)
七、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社保部门统一组织,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体检对象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相关事宜届时在平阳人才网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的有关政策及标准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平阳人才网上公示7天,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并提交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公示期间提出放弃的,也一律不再递补。
2.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必须将个人档案转入平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具体办理聘用手续时间及所需材料将在平阳人才网上另行通知。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九、注意事项
1.平阳县户籍含原户籍为平阳县的高校毕业生;原户籍为非平阳县的高校毕业生,户口落户平阳县的确认时间为2018年8月1日前。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2.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户籍不限,年龄放宽至198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非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能报考要求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的岗位)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及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18年8月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书应往届考生均需在2018年8月1日前取得,上述证书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的将取消报考、聘用等资格。
5.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缴费确认人数为准;报考岗位如有更改,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进行资格复审。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7.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公示、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8.聘用人员调往县外的,服务期应满五年(含试用期);在本县内流动的,按上级有关文件及报考单位主管部门有关要求执行。
9.公告中提到的年均指周年。
10.公告中提到的在某一具体时间前的,均不含当日。
1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12.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7-58123530 63150003
点击下载:
1、2018年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2018年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