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市忠县遴选教职工、教委直属事业单位人员96名公告(2)
报考岗位分学校、学科类别,报名时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学校一个学科。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县教委,联系人:陈兴毅 ,陶斯兰 联系电话:81190190,54866082。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0日上午9:00-12:00,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初审
报名时,县教委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考信息和提供相关证件,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本人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所有报名佐证材料在报名时提供,逾期不再受理。
(三)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8年7月25日14:00-17:00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遴选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遴选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遴选岗位。
1.考试时间暂定于2018年7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包括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均采用客观性命题,用2B铅笔作答。
3.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报考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制度。对近三年年度考核(即2016—2018年)有优秀等次,每获优秀等次一次加1分。笔试加分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年度考核优秀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4.笔试成绩于测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ngxian.gov.cn/main/index.shtml)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二)面试
面试人选按拟遴选岗位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遴选岗位。
面试由县教委会同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教学技能、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通知时间或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弃权。面试结束后,进入下一遴选程序的人员不得无故放弃。
(三)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考察
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应遴选岗位名额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在确定考察人选时,若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教龄长者优先、年龄长者优先、已聘专业技术职务高者优先。
县教委委托遴选学校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由委托学校在《忠县教委公开遴选城区学校教职工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见附件3)上签注意见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缺额不递补。
七、公示、试用和调动
(一)县教委将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在忠县人民政府网、忠县教育内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规定程序发文试用。对存在影响遴选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试用期为3个月。
(二)试用期满,试用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试用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一)遴选工作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遴选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三)报考人员在参加遴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简章由忠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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