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0
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8年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选聘优秀教师30名公告(2)

2018年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选聘优秀教师30名公告(2)

2018-07-18 10:18  |  李沧政务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公布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8.近三年(2015-2017)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9.获得的荣誉称号证书(或公布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附件4),对出具同意报考介绍信确有困难的人员,经选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前提供。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形式为面试,根据选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基本素质和能力。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区教体局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超过30人,不能在同一天内完成面试的岗位,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30人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

  2.初试方式。初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初试具体要求和安排,请应聘人员于7月31日登陆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n1/index.html)查询。按照初试成绩,根据选聘岗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原则上进入面试人员不低于30人。

  3.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面试采用模拟讲课、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面试具体要求和安排请应聘人员于7月31日登陆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n1/index.html)查询。

  4.初试和面试成绩计算。初试和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分为模拟讲课和答辩两部分,各自采取百分制评价,其中模拟讲课按照70%比例计入面试成绩,答辩按照30%比例计入面试成绩。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成绩高于60分的,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聘学科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其中,按选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

  模拟讲课、答辩成绩中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不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学历、教龄、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获得的荣誉称号等项目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及考察体检工作具体安排,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n1/index.html)公布。

  1.考察。成立考核小组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以及回避制度执行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n1/index.html)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李沧区教体局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原始资料报李沧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入职手续,选聘学校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不低于5年),纳入选聘单位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七、有关说明

  (一)信息发布

  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及有关考试信息均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n1/index.html)上予以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登陆网站了解最新情况,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二)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选聘公告,明确相关事项。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最新情况,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八、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李沧区教育系统选聘工作咨询电话:0532-87614201;

  监督电话:0532-8761376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3:30—17:00

  附件:所有附件

  12  共2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