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江门市滨江新区选调公务员公告(10人)(2)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5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由报名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A4页面扫描件)发至用人单位邮箱(2429556805@qq.com,邮件主题需注明:选调+职位代码+姓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3.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江门市滨江新区面向江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和单位公章);
(4)工作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5)户口所在地计生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选调单位对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通过电话形式进行确认并通知考试事宜,核发面试准考证(有关报名资料原件在核发面试准考证时一并核实,此次选调不设笔试环节),未获通过入围考试者,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包括演说和答题两个环节,不设开考比例,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演说和答题分数权重分别为40%和60%,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试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有关信息将会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阅。
(四)确定拟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各岗位选调人数等额确定拟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流程、纪律、项目及标准方面,按《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
考生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统一安排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以上项目不再安排复检。如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组织考察
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拟选调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如有因故放弃选调资格,或在考察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有弄虚作假、不具备选调资格等情形的,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考察对象。
(七)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面试成绩和组织考察、体检情况,经滨江新区党工委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上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调动程序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 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 报考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或有违法违纪记录的,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3. 本公告及相关附件在蓬江区政务网站发布,江门市滨江新区党工委拥有最终解释权,咨询电话(上班时间):0750-3582379,林小嫒。
附件:
中共江门市滨江新区工作委员会 江门市滨江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