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鹤岗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120人)(2)
(二)面试
测试应试者履行工作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取前120名人员参加体检,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政审
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年度考评办法(试行)》要求,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能力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集训
根据面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到巡特警支队集中集训,集训测试考试考核合格者,方可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每年签订聘任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劳动合同。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18年7月18日至21日,9:00时至16:00时
(二)报名地点及所需材料
报名时需本人携带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纸上)、毕业证、特长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6张并填写报名表,到市公安局1号楼408室政治部队伍科(南山区北红旗路)报名。(报名表在鹤岗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hg.52110.net/或www.hg110.gov.cn下载,由报名人员自行填写。)
咨询电话:0468-3312401
五、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及待遇保障
此次招录的120名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及待遇保障将严格按照鹤公政办发〔2018〕26号文件中的规定执行。
附件1、岗位选择表.xls
附件2、报名表.xls
鹤岗市公安局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