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省属国土资源厅事业单位招聘2名工作人员公告
导读:2018年陕西省属国土资源厅事业单位招聘2名工作人员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8:00—7月27日18:00,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省国土资源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经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现就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2名,具体职位详见《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国土资源事业。
4.政治坚定、道德品行优秀,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并掌握一定的相关专业理论和方法。
5.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国土资源保护、管理、科研等方面的工作能力。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研究生学历;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计划表》(附件1)为准。
(二)不符合条件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3.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